永明延壽破玄奘之真唯識量有過之處~~, 碰到梅庵,蕭平實躲在你們這些跛腳的徒弟後面,連屁都不趕放一個啦~~~
慧耘 |
發表於: Wed.03/10, 2010 09:57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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羅丹云:「西藏辯經最擅長利用因明之學了~~~~你們蕭家班就別天天、無聊地毀謗藏傳佛教嚕。 足證 藏傳佛教絕對是正法、正道也。」 --------------------------------------
如果學因明都是正道的話,那麼外道的數論宗、勝論宗聲論宗…等等的外道,也都是正道了哦!因為他們都有學因明哦!以因明是共外道法故,因為天竺當時的因明論式是內外道都共同承認的論式,他們都有立宗哦! 如聲論師立「聲是常-宗,所作性故-因,同喻如瓶等」 如數論外道立量說:『眼等必為他用-宗。積聚性故-因。如臥具等-喻。』 如勝論宗說立『有性,非實非德非業。有一實故,有德、業故。如同異性。』 但是以上外道所立的宗,都被陳那菩薩所破斥哦! 因為因明是共外道法,如同四禪八定亦通外道法一樣。
又西藏密宗當然是附佛外道了,只是套用佛法中的名相而巳,其根本就是喇嘛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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羅丹 |
發表於: Wed.03/10, 2010 09:59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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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 立言 發表於 Wed.03/10, 2010 09:57 pm ”引用 不知所云。
你好像搞錯了吧~~~~
呵呵∼羅丹,你只能這樣回應?沒話說了吧? 立言的論述可是有條有理還有教證依據的! |
你搞錯啦!
所謂 簡別,是要簡別掉你講的那些..............否則,如何能夠「極成」?
腦筋清楚點兒。
”引用 | ”引用 不要寫科幻小說了。
哀,立言只有一句話回你:羅丹,你顯然看不懂立言所說深義! |
亂掰一通,當然也可以有「深義」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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羅丹 |
發表於: Wed.03/10, 2010 10:01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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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 慧耘 發表於 Wed.03/10, 2010 09:57 pm 如果學因明都是正道的話,那麼外道的數論宗、勝論宗聲論宗…等等的外道,也都是正道了哦!因為他們都有學因明哦!以因明是共外道法故,因為天竺當時的因明論式是內外道都共同承認的論式,他們都有立宗哦! 如聲論師立「聲是常-宗,所作性故-因,同喻如瓶等」 如數論外道立量說:『眼等必為他用-宗。積聚性故-因。如臥具等-喻。』 如勝論宗說立『有性,非實非德非業。有一實故,有德、業故。如同異性。』 但是以上外道所立的宗,都被陳那菩薩所破斥哦! 因為因明是共外道法,如同四禪八定亦通外道法一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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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囉:光看因明論式 是無法徹底了知真義的。
玄奘的真唯識量,亦復如是也。
”引用 | 又西藏密宗當然是附佛外道了,只是套用佛法中的名相而巳,其根本就是喇嘛教。 |
同理:玄奘之唯識宗義亦僅佛說教法之一,非具普遍性也。
進而言之:如果你連這一基本事實都搞不清楚,請問你又有甚麼本事或資格去判斷孰是外道?孰是正法呢??
呵呵~~難怪被附佛外道蕭平實耍得團團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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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言 |
發表於: Wed.03/10, 2010 10:05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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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 你搞錯啦!
所謂 簡別,是要簡別掉你講的那些..............否則,如何能夠「極成」? |
錯也! 「真故」簡別小乘有漏色與世俗有漏色也。 「真故極成色」即是極成無漏色也,以此立宗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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羅丹 |
發表於: Wed.03/10, 2010 10:07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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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 立言 發表於 Wed.03/10, 2010 10:05 pm ”引用 你搞錯啦!
所謂 簡別,是要簡別掉你講的那些..............否則,如何能夠「極成」?
錯也! 「真故」簡別小乘有漏色與世俗有漏色也。 「真故極成色」即是極成無漏色也,以此立宗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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蕭平實弟子: 何謂【極成】義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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羅丹 |
發表於: Wed.03/10, 2010 10:08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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連基本概念都不具備,如何討論因明學?
是否應先去翻翻辭典,再說??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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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iuxinto |
發表於: Thu.03/11, 2010 01:44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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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丹还真是不懂因明,连我这样的因明门外汉都看出来 罗丹 漏洞百出。笑啊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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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言 |
發表於: Thu.03/11, 2010 09:37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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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呀,羅丹你行,那麼換你發表一下你認為玄奘菩薩這裡的「極成」是極成什麼吧? 可不要只會叫呀叫的,卻說不出個道理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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羅丹 |
發表於: Thu.03/11, 2010 09:40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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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光大辭典》解釋「極成」云:「梵語 prasiddha。因明用語。至極成就之意。因明論式中,所立之宗(命題)應真實無誤,且為立(立論者)敵(問難者)雙方所共許(共同認可)而無異論者。」
瞭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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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言 |
發表於: Thu.03/11, 2010 10:10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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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 羅丹 發表於 Thu.03/11, 2010 09:40 am 《佛光大辭典》解釋「極成」云:「梵語 prasiddha。因明用語。至極成就之意。因明論式中,所立之宗(命題)應真實無誤,且為立(立論者)敵(問難者)雙方所共許(共同認可)而無異論者。」 |
玄奘菩薩立真唯識量的目的是要闡揚大乘勝義。 所以用「真故」來簡別諸有漏世間法以及小乘所認有漏色。 因此「極成大乘勝義無漏色」。 小乘無人能破故極成立宗勝利嘛! 既然小乘人不能破此立宗量,那就只能認可嘍! 故曰「極成色」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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羅丹 |
發表於: Thu.03/11, 2010 10:15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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呵呵~~好笑。 試問:一個論式的前提若無法「立敵共許」的話,除了各說各話,還有甚麼意義呢?照你的講法,基督教也可以「上帝」為宗來破斥佛教的不究竟了,不是嗎? 再想清楚點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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羅丹 |
發表於: Thu.03/11, 2010 10:18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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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次,所謂的【真】,是為了標出大乘法義的殊勝處,此殊勝義即是唯識法教。這樣可防範外人有同教共諍的譏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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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言 |
發表於: Thu.03/11, 2010 10:49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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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立宗是敵方所共許,那還要立這個宗幹嘛?乾脆同意敵方就行啦! 所以玄奘菩薩是在「因支」尋求敵方所共許的「初三攝,眼所不攝」以證成「宗支」。再加上「喻支」以彰明宗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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羅丹 |
發表於: Thu.03/11, 2010 10:51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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霍霍~~
立敵共許必須先在「前提」部份就已設下了;你到說明理由的「因」部份再設,太慢了吧,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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