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乘同性經
佛言。楞伽王。此眾生者。無明為本依愛而住以業為因。
毘毘沙那楞伽王言。世尊。業有幾種。佛言。業有三種。
何等為三。身口意業。復有三相。淨不淨非淨非不淨。
時毘毘沙那楞伽王。復白佛言。世尊。云何眾生捨此壽命受彼壽命。 捨此故身受彼新身。
佛言。楞伽王。眾生捨此身已。業風力吹移識將去。自所造業而受其果。 若善及不善非善非不善。眾生如此造業行者。即於彼處而受新身。 或受卵生。或受濕生。或受胎生。或受化生。皆是一切業風所造。 而業亦不自知所造各自受報。楞伽王。眾生如是捨此身命受彼新身。
楞伽王言。世尊。眾生捨此身命未受彼身。於其中間識停何處。
佛言。楞伽王。於汝意云何。田中種子至生牙時。為當子先滅已然後牙生。 為當其牙先生然後子滅。為當唯子滅時其牙即生。
毘毘沙那王言。不也世尊。
佛言。楞伽王。是義云何。
楞伽王言。世尊。其子若滅其牙即生。非先子滅然後牙生。非先生牙然後子滅。
佛言。如是楞伽王。非識先滅後識方生。楞伽王。亦非先生前識後識力滅。 楞伽王。唯後識滅前識即生。楞伽王。如步屈蟲先安頭足次後足隨。 其形屈伸間無斷絕。如是如是。楞伽王。此之神識。見前有中生處了已。 識即令移託就於彼。間無斷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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