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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佛陀拒絕的原因
靜明
發表於: Mon.11/05, 2012 10:50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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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陀拒絕的原因
《相應部.7相應.9經》說到一婆羅門做完「火供」(aggihutta)後,遇見佛陀,並請問佛陀的出生。佛陀以偈頌回答後,婆羅門滿意地想將火供後的食物供養佛陀。對此,佛陀說了以下的偈頌,表示拒絕接受這個食物:

“Gāthābhigītaṃ me abhojaneyyaṃ, sampassataṃ brāhmaṇa nesa dhammo; gāthābhigītaṃ panudanti buddhā, dhamme sati brāhmaṇa vuttiresā.
我不應食以偈誦過〔之食〕。婆羅門!這不是正觀者之法。
諸佛拒絕以偈誦過〔之食〕。婆羅門!有此法時,此即是準則。

在此,經文並未明確說明「以偈誦過〔之食〕」一句中的「偈」(gātha),究竟是指婆羅門火供時所誦(abhigīta)的偈頌,或是佛陀回答婆羅門問題時所說的偈頌。然而,從《相應部註》的註解 ,我們得知此處的「偈」指的是「佛陀所誦的偈」:

iti gāyanena gāyitvā laddhaṃ viya hoti, tasmā idaṃ gāthābhigītaṃ me abhojaneyyanti.
如此,就像是唱歌後而獲得〔食物〕的一樣。所以,這個以偈誦過的〔食物〕,我不應食。

Dhamme sati, brāhmaṇa, vuttiresāti: brāhmaṇa, dhamme sati dhammaṃ apekkhitvā dhamme patiṭṭhāya jīvitaṃ kappentānaṃ esā vutti ayaṃ ājīvo- evarūpaṃ nīharitvā dhammaladdhameva bhunjitabbanti.
婆羅門!有此法時,此即是準則:婆羅門!有此法時,對於顧及法,立於法而活命者而言,此即是準則,此即是活命的方式,也就是,應拒絕如是的〔不如法的食物〕,而僅食用如法而得的〔食物〕。

根據註釋書,佛陀之所以拒絕婆羅門的食物的原因,並不是因為那是歷經火供,被祭祀的歌頌所誦過的食物,而是因為那是佛陀以偈頌回答問題之後才布施給佛陀的食物。 諸佛不食用說法後才獲得的食物,因為那不是正確的活命方式。
相對於巴利經文的隱晦模糊,與該巴利經對應的《雜阿含經.1184經》,則和巴利註釋書一樣,明確指出佛陀不接受食物的原因。經文說:

世尊不受,以說偈得故。如上因說偈而得食廣說。

所謂「如上」是指《雜阿含經.98經》的「不因說法故,受彼食而食〔,但為利益他,說法不受食〕」; 及《雜阿含經.1157經》的「因為說偈法,不應受飲食,當觀察自法,說法不受食。」
與《雜阿含經.1184經》對應的《別譯雜阿含經.99經》,同樣傳達佛陀不接受說法後而獲得的食物之原則:

先無惠施情,說法而後與,如斯之飲食,不應為受取,常法封如是,故我不應食,所以不受者,為說法偈故。

在此《雜阿含經》與《相應部註》一樣,顯然將巴利經文的偈頌,理解成佛陀回答問題時所說的偈頌,因此說「為說法偈故」。這是巴利註釋文與《雜阿含經》經文,在義理的詮解上相互一致的例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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