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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持世經》
心樂
發表於: Tue.07/31, 2012 10:42 pm








T14, No. 482 《持世經》
http://www.buddhason.org/tripitaka/T14/T14n0482.php

卷4
有為無為法品第十

持世。何謂菩薩摩訶薩善知有為無為法得有為無為法方便。
持世。菩薩摩訶薩正觀擇有為無為法。云何為正觀擇。
是有為法無有作者無有受者,是有為法自生自墮數中,是故名有為法。
是有為法以虛妄因緣和合行。

云何為行自墮數中。以二相緣知故,名有為法生。是法無有作者無使作者,是法自生無能起作者,是故說名有為法。是諸有為法,不在內不在外,不在中間,不合不散。從虛妄根本分別起,無明因緣故皆無所有。但以諸行力故有用。是法無有作者無有起者,是名有為。

有為者即是繫義,隨凡夫顛倒所貪著說。智者通達不得有為法,不得有為所攝法。智者所不數故名有為法。何以故。諸智者不得有為分別。為凡夫世俗假名故,分別是有為。賢聖不隨一切諸法名數。諸賢聖離諸法名數,是故說得無為者,名為賢聖。

智者通達一切有為法皆是無為,是故不復起作諸業。智者知見一切有為法起相虛誑妄想,是故不復起作有為。何以故。有為法無有定性。一切有為法,皆無性無起作。何以故。持世。無有行有為緣而能通達無為。通達無為者,更不復緣有為。

云何為通達無為法。智者見一切有為法皆虛妄,無有根本無所繫屬,不墮數中。如是觀時不復貪著有為緣,亦不取有為法。何以故。持世。非離有為得無為,非離無為得有為。有為如實相,即名無為。何以故。有為中無有為,無為中無無為。但為顛倒相應眾生,令知見有為法故,分別說是有為法是無為法,是有為相是無為相。

於是中何等為有為相。所謂生滅住異。
何等為無為相。所謂無生無滅無住異。

是有為相無為相,但為引導凡夫故說。持世。有為法無生相無滅相無住異相,是故說生滅住異相無相無生。若是有為法定有三相。佛當決定說,如是相是生,如是相是滅,如是相是住異。

持世。如如來說一切法皆是無相。持世。無生若當有相,無滅若當有相,無住異若當有相,佛應決定說是無為相。持世。若無為有相有說,即非無為,以說相故。但凡夫以數法故,說有為三相,所謂生滅住異。無為三相,所謂無生無滅無住異。

持世。若人通達知見有為無為法,是人更不復有生滅住異,是故說得無為者。持世。生滅者,即是見集沒義。若法無集則無有沒,若不起集則不有退,亦無住異。持世。是名有為如實知見。若人如實知見有為則不墮數中,所謂生滅住異。

菩薩如是思惟有為無為法,不見有為法與無為法合,亦不見無為法與有為法合。但作是念。有為法如實相,即是無為。則更不復有所分別。

若不分別有為無為法,即是無為法。
若分別是有為是無為,則不能通達無為。
斷一切分別,是名通達無為。

如實通達緣性斷諸緣故,不在數不在非數。持世。是名菩薩摩訶薩有為無為法方便。所謂於諸法無所住無所繫,亦不貪受若有為若無為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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