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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六識】是色法, 只有【意行】是心法
paa
發表於: Fri.12/28, 2012 10:48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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羅丹 發表於 台灣佛教網路論壇

【第六意識甚麼時候變成了「四大所造色」】這一疑案了沒呢???

《大寶積經》
「世尊。彼識云何有色。
佛告跋陀羅波梨。凡有二種色。一者內。二者外。
言內色者何。所謂眼也。外者是色。若有眼識彼名內色
耳內聲外。鼻內香外。舌內味外。身內觸外。意內法外。」


很多人因為自己的不明白,加上從【論】讀來的錯誤資訊
而懷疑佛經講的話,最後選擇相信[論],不相信[佛經]
除了【意入處是色法】這件事,【六識是色法】是另一例

所以這個主題要來說明【六識】為什麼是【色法】

《中阿含經 卷第七 (30)》
內眼處及色。眼識知外色。是屬色陰
內意處及法。意識知外色法。是屬色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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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a
發表於: Fri.12/28, 2012 11:47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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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些醫學知識的人應該會比較容易瞭解【六識是色】這件事
眼識,是視覺神經上所出現的影像
耳識,是耳神經所傳送出來的聲音
意識,則是腦中樞神經對前五識綜合出來的神經訊號

難怪佛經會說『意識知外色法。是屬色陰
因為六識所現的[色聲香味觸法]都只是神經訊號,稱為【相】

《楞伽阿跋多羅寶經》
相者眼識所照名為色。耳鼻舌身識所照。名為聲香味觸法。是名為相。


既然六識都是【相】,那也當然是【色法】
所以接下來要找出真正的【心法】

《雜阿含經 卷第二十一(568)》
想思是心數法。依於心。屬於心想轉。是故想思名為意行


整個十二因緣法,只有第二支[意行]是心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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淨堂
發表於: Fri.12/28, 2012 08:15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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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a胡言亂語

眼識是指眼的分別作用

不是指影象

paa你連這都不懂

還能法義辯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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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a
發表於: Fri.12/28, 2012 09:04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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淨堂 發表於 Fri.12/28, 2012 08:15 pm
  paa胡言亂語

眼識是指眼的分別作用

不是指影象

paa你連這都不懂

還能法義辯正?

你自說自話沒用。佛經給你寫的清清楚楚

《大寶積經》
「世尊。彼云何有色。
佛告跋陀羅波梨。凡有二種色。一者內。二者外。
言內色者何。所謂眼也。外者是色。若有眼識彼名內色
耳內聲外。鼻內香外。舌內味外。身內觸外。意內法外。」

《中阿含經 卷第七 (30)》
內眼處及色。眼識知外色。是屬色陰。
內意處及法。意識知外色法。是屬色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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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a
發表於: Fri.12/28, 2012 09:23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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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別的主題已經講過,識神住在身體裡面
而[眼耳鼻舌身意]如同六個窗口,

識神透過眼睛見色
識神所見到的影像就是我們所謂的[眼識]
所以[眼識]根本不是心法。真正的心法是在於識神。

因為識神會根據眼識、耳識....意識,然後起種種妄想

整個過程只有一個心法。根本沒有一個以上的心法

《占察善惡業報經》
以依六識故。於色聲香味觸法中。起違想順想非違非順等想。生十八種受。



不然你們以為是『以依六識故』起種種想?
就是識神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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履謙
發表於: Fri.12/28, 2012 09:24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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淨堂發表於 Fri.12/28, 2012 08:15 pm
paa胡言亂語

眼識是指眼的分別作用

不是指影象

paa你連這都不懂

還能法義辯正?

淨堂兄:余乃新接任版主履謙.在此提醒汝:來此論法,請注意措辭,勿攻擊他人!汝可對其意見提出不同看法,但若涉及人身攻擊或毀謗,那麼請不要怪余刪除汝之文!煩請自重,方得人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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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言
發表於: Fri.12/28, 2012 09:59 pm








《大寶積經》
「世尊。彼識云何有色。
佛告跋陀羅波梨。凡有二種色。一者內。二者外。
言內色者何。所謂眼也。外者是色。若有眼識彼名內色
耳內聲外。鼻內香外。舌內味外。身內觸外。意內法外。」


這句「若有眼識彼名內色」立言的看法是:此為眼識現色耳,非說眼識即是色法。

《中阿含經 卷第七 (30)》
內眼處及色。眼識知外色。是屬色陰。
內意處及法。意識知外色法。是屬色陰


所謂「意識知外色法。是屬色陰」是說意識心分別外色法是屬於色陰的現象,不是說意識是色法非心也。
其實從邏輯上來看《中阿含經 卷第七 (30)》內意處及法。意識知外色法。是屬色陰。這段話中有「色法」、「色陰」兩種名相出現,依語意就可以知道色陰不是色法。色陰是說意識心所處的狀態。

總之,paa兄的立論:「六識是色法」,立言認為不是正確的見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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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a
發表於: Sat.12/29, 2012 12:10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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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言 發表於: Fri.12/28, 2012 09:59 pm

《中阿含經 卷第七 (30)》
內眼處及色。眼識知外色。是屬色陰。
內意處及法。意識知外色法。是屬色陰。


所謂「意識知外色法。是屬色陰」是說意識心分別外色法是屬於色陰的現象,不是說意識是色法非心也。
其實從邏輯上來看《中阿含經 卷第七 (30)》內意處及法。意識知外色法。是屬色陰。這段話中有「色法」、「色陰」兩種名相出現,依語意就可以知道色陰不是色法。色陰是說意識心所處的狀態

沒有所謂『色陰的現象』這種事
而且色陰也不是指『意識心所處的狀態』

顯然你們還搞不清楚[色陰]是什麼

沒錯,[色陰]和[色法]意思不同
但和你想的不一樣
[色陰]說直接點,是指自己的色身
[色法]則包含所有一切四大所造
。包括自己的色身

所以,[色法]所含蓋的範圍比[色陰]廣
[色陰]只是針對自己的色身而言

《增壹阿含經 卷第二十八 (五)》
云何為色陰。所謂此四大身。是四大所造色。是謂名為色陰也。

《持世經》是身四大所造無決定實。色陰所攝數名為

-------------------------------------------------------

『內眼處及色。眼識知外色。是屬色陰。
內意處及法。意識知外色法。是屬色陰。』


上段經文已經說明 [意識知法]不屬於[受想行識]四無色陰()範圍,
因此[意識知法]不是[法](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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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寶積經》
「世尊。彼識云何有色。
佛告跋陀羅波梨。凡有二種色。一者內。二者外。
言內色者何。所謂眼也。外者是色。若有眼識彼名內色
耳內聲外。鼻內香外。舌內味外。身內觸外。意內法外。」

這句「若有眼識彼名內色」立言的看法是:此為眼識現色耳,非說眼識即是色法。

你的解讀是對經文的加油添醋
經文明明只寫說,只要有眼識便是內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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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言
發表於: Sat.12/29, 2012 09:15 am








《增壹阿含經 卷第二十八 (五)》云何為色陰。所謂此四大身。是四大所造色。是謂名為色陰也。
《持世經》是身四大所造無決定實。色陰所攝數名為身。


paa兄,基本上這段《增壹阿含經 卷第二十八 (五)》文並不能證明眼識、意識心是色法。
立言所謂「眼識...意識心」在色陰的狀態,意思是說眼識、意識心依託眼根、身根等色法分辨外相境的狀態。這樣所得的結果稱為「內色」。

又,如果說意識心是色法,那麼無色界天人意識心怎麼來的?這在邏輯上就說不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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淨堂
發表於: Sat.12/29, 2012 10:40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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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別的主題已經講過,識神住在身體裡面
而[眼耳鼻舌身意]如同六個窗口,

識神透過眼睛見色
識神所見到的影像就是我們所謂的[眼識]
所以[眼識]根本不是心法。真正的心法是在於識神。

因為識神會根據眼識、耳識....意識,然後起種種妄想

整個過程只有一個心法。根本沒有一個以上的心法



paa你這是梵我邪見


南陽國師說:南陽慧忠國師問禪客。從何方來。對曰。南方來。師曰。南方有何知識。曰知識頗多。師曰。如何示人。曰彼方知識直下示學人。即心是佛佛是覺義。汝今悉具見聞覺知之性。此性善能揚眉瞬目去來運用遍於身中。挃頭頭知挃腳腳知。故名正遍知。離此之外更無別佛。此身即有生滅。心性無始以來未曾生滅。身生滅者。如龍換骨。蛇脫皮人出故宅。即身是無常其性常也。南方所說大約如此。師曰。若然者與彼先尼外道無有差別。彼云。我此身中有一神性。此性能知痛癢。身壞之時神則出去。如舍被燒舍主出去。舍即無常。舍主常矣。審如此者。邪正莫辨孰為是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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履謙
發表於: Sat.12/29, 2012 10:49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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淨堂兄:汝不遵守規定,就莫怪余删汝文!汝若不信,必要時,余將汝列入黑名單中!最後再次提醒汝請自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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淨堂
發表於: Sat.12/29, 2012 10:56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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淨堂兄:汝不遵守規定,就莫怪余删汝文!汝若不信,必要時,余將汝列入黑名單中!最後再次提醒汝請自重!


誰理你

連羅丹'軟體之美'5566等有能力法辯的人都離開了

剩下一堆無能的人

淨堂倒要看看無名兄如何一人單挑正覺同修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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淨堂兄:汝要看人法辯,余不反對!那就請汝安靜欣賞觀看,不要罵人。汝不違反規定,余不會干涉,汝違規,余即處理。這就是遊戲規則!看汝是否遵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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淨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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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義辯正是不能有版主與站長的立場

不能一人兼投手與裁判

若法義辯正還要看你是誰

綁手綁腳

那就沒辦法盡心的法義辯正

這樣也不用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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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論壇是羅丹'軟體之美'蓮花及淨堂等四人當初努力維持創造的

履謙你只是新任版工,有何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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