參訪等偽七住.......
羅丹 |
發表於: Thu.01/27, 2011 12:34 pm
|
所屬群組: 會員
發表總數: 28,353
會員編號: 7
註冊日期: 02/18, 05
|
可喜!可喜!! 蕭平實弟子不見容於各處,除了法教大不通之外,另一個主要原因 依羅丹看,恐怕是他們在言談當中總散發出一種很難形容的「臭酸氣」.........呵呵~~當真是物以類聚也。
|
|
|
參訪 |
發表於: Thu.01/27, 2011 03:11 pm
|
所屬群組: 會員
發表總數: 1,301
會員編號: 2,269
註冊日期: 06/26, 09
|
軟美你這樣的批判功力,是讓人失望的哦! 你這樣批,根本引不起佛教界的注意,只是在批自己爽的。 羅丹也一樣啊!自己關起門來當老大,還禁止談雙修,結果雙修話題都上四大報了!已經快要成為全民討論的話題了!還躲這自我安慰。 最後請軟美多加油,你真的退步很多了!
|
|
|
羅丹 |
發表於: Thu.01/27, 2011 03:51 pm
|
所屬群組: 會員
發表總數: 28,353
會員編號: 7
註冊日期: 02/18, 05
|
”引用 | 參訪 發表於 Thu.01/27, 2011 03:11 pm 羅丹也一樣啊!自己關起門來當老大,還禁止談雙修,結果雙修話題都上四大報了!已經快要成為全民討論的話題了!還躲這自我安慰。
|
哈哈~~~雙修在本論壇不是禁談,而是當依版規言之有物地談;若是像你們蕭家班那樣斷章取義、恣意栽贓式的談,又有何意義??
更別提汝上師蕭平實不也公開承認「性行為可悟道」??請問你們有甚麼資格罵人?
|
|
|
明覺 |
發表於: Thu.01/27, 2011 04:28 pm
|
所屬群組: 會員
發表總數: 2,485
會員編號: 504
註冊日期: 01/22, 08
|
”引用 | 參訪 發表於 Thu.01/27, 2011 03:11 pm 羅丹....禁止談雙修... |
”引用 | 羅丹 發表於 Thu.01/27, 2011 03:51 pm ....雙修在本論壇不是禁談,而是當依版規言之有物地談.... |
噢?原來這個禁令有開緣? 還是說羅丹的2011年1月27日03:51 pm的可談雙修【令】已等同【廢止】羅丹的2009年5月27日及2010年11月28日之禁談雙修【令】?
”引用 | 羅丹 發表於: Wed.05/27, 2009 08:42 am 羅丹已強調過了──【本論壇暫不討論雙修問題.....】 你可以先參考本論壇這方面的相關貼文,但不要再貼一些未經查證、人云亦云的轉帖了... |
”引用 | 羅丹 發表於: Sun.11/28, 2010 03:04 pm 現階段不開放討論雙修...等議題。 |
|
|
|
羅丹 |
發表於: Thu.01/27, 2011 04:48 pm
|
所屬群組: 會員
發表總數: 28,353
會員編號: 7
註冊日期: 02/18, 05
|
”引用 | ”引用 羅丹 發表於: Wed.05/27, 2009 08:42 am 羅丹已強調過了──【本論壇暫不討論雙修問題.....】
”引用 羅丹 發表於: Sun.11/28, 2010 03:04 pm 現階段不開放討論雙修...等議題。 |
有時 為了緩和失控的場面,不得不爾。
在遵守版規之共識未獲正視及凝聚前,討論與否仍由版主視情況而做定奪。
|
|
|
參訪 |
發表於: Thu.01/27, 2011 07:45 pm
|
所屬群組: 會員
發表總數: 1,301
會員編號: 2,269
註冊日期: 06/26, 09
|
本論壇以外的地方,都可以討論藏傳佛教喇嘛教的雙修,這樣就可以啦! 民主社會真的是一個破邪顯正、弘傳正法的好時機啊!
|
|
|
明覺 |
發表於: Fri.01/28, 2011 02:32 pm
|
所屬群組: 會員
發表總數: 2,485
會員編號: 504
註冊日期: 01/22, 08
|
”引用 | 參訪發表於 Thu.01/27, 2011 07:45 pm 本論壇以外的地方,都可以討論藏傳佛教喇嘛教的雙修,這樣就可以啦! 民主社會真的是一個破邪顯正、弘傳正法的好時機啊! |
難道參訪的意思是說凡是禁談雙修的論壇都不是一個破邪顯正、弘傳正法的民主社會?所以參訪的意思是說法義辯正論壇並非是一個破邪顯正、弘傳正法的民主社會?所以十方論壇才是一個破邪顯正、弘傳正法的民主社會? 所以參訪的意思是說十方論壇可以容許非蕭徒討論蕭教祖自創的婆須密多雙修術是嗎?貼一些未經查證、人云亦云的轉帖也沒關係是嗎? 本帖,備分於此: http://mingue.666bbs.net.cn/t486-topic#848
|
|
|
日誌 |
發表於: Sat.01/29, 2011 10:44 am
|
所屬群組: 會員
發表總數: 4,357
會員編號: 3,652
註冊日期: 02/20, 10
|
十方論壇是個排除異己的論壇有什麼好炫耀?
|
|
|
參訪 |
發表於: Sat.01/29, 2011 03:40 pm
|
所屬群組: 會員
發表總數: 1,301
會員編號: 2,269
註冊日期: 06/26, 09
|
日誌只不過是一個自稱作家的烏龍,有啥好回應的!
|
|
|
日誌 |
發表於: Sat.01/29, 2011 06:38 pm
|
所屬群組: 會員
發表總數: 4,357
會員編號: 3,652
註冊日期: 02/20, 10
|
正覺毀謗勝義僧此極嚴重,當儘速懺除此過啊!!!
|
|
|
明覺 |
發表於: Mon.01/31, 2011 09:51 am
|
所屬群組: 會員
發表總數: 2,485
會員編號: 504
註冊日期: 01/22, 08
|
”引用 | 參訪 發表於: Sat.01/29, 2011 08:55 pm 日誌不識本心而自稱作家,當儘快懺悔大妄語之地獄業。 |
參訪:
請問貴教有哪一個戒律有明文【不識本心者不得自稱作家否則當墮大妄語之地獄業】之類的規定?貴教若無此規定,您應不得擅自添加,因為您不是貴教的蕭教祖,當然,若您本人正是貴教的蕭教祖,請您說明以上戒律是出典於貴教的自掰經典的哪一篇哪一章哪一段哪一品。
此外,就算上述戒律已經由貴教教祖頒布、並於系爭行為發生時間前即已施行,因貴教戒律僅及於貴教活動範圍,且日誌並非貴教成員之一,又系爭行為並未發生於貴教有權管轄之活動範圍(系爭行為係發生於本論壇,本論壇亦非貴教有權管轄之活動範圍),是日誌所為自應不受貴教戒律所規範。
因此,即使日誌不識本心,依然可以在本論壇自稱作家,又因該行為亦因此不得構成所謂墮地獄之業,當然,若【在網路上被貴教黨軍圍勦】正是貴教所幻化的無形地獄,那日誌亦早已墮入該地獄,凡是反蕭之網友亦早已身陷其中,明覺亦復如是,原來貴教祖與蕭徒都如是幻想反蕭者全墮地獄,至於,實際上是否真象如此,那要等到蕭家師徒孽緣散壞之時,蕭徒方能覺醒到原來是自己在作惡夢,這正如同當年納粹黨興起時,黨員皆陶醉在希特勒所建構的幻想世界裡,但當德國戰敗時,黨員夢碎之餘,還想暗殺希特勒來為德國尋找停損點,這是因為黨員心目中的希特勒幻影已被殺身亡。未來蕭徒夢碎之時,蕭徒心目中的蕭教祖幻影也必會消失....
此外,您所稱之【當儘快懺悔...】若係有【當儘快向貴教蕭教祖懺悔...】之意,因日誌本人並非蕭徒之一,實無須向貴教蕭教祖懺悔。
不識本心的明覺敬問
|
|
|
0 位使用者正在閱讀本主題 (0 位訪客及 0 位匿名使用者)
0 位會員:
追蹤主題
當主題有新回覆並且您不在論壇上活動時,接收電子郵件的通知。
訂閱這個討論區
當有新主題被發表於本討論區並且您不在論壇上活動時,接收電子郵件的通知。
下載/列印 本主題
以不同的格式下載本主題,或檢視友善列印版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