介紹能夠滅除'超越[世間不可數劫生死之罪]的最為殊勝佛號, 各位應該至心唸誦最強佛號:*[南無寶俱蘇摩身光明勝佛]
淨堂 |
發表於: Thu.06/18, 2009 10:55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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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介紹滅罪頓超諸劫的最殊勝佛號*出自佛說佛名經南無寶俱蘇摩身光明勝佛 若復有人。受持讀誦是佛名。 *[超越世間不可數劫]。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南無無量香勝王佛 若善男子。受持讀誦是佛名。 *[超越世間無量劫。常得宿命]。
南 無 三 昧 勝奮迅佛
若善男子。受持是佛名。**[得千三昧。超越世間無量千劫。同彌勒菩薩功德。]
不可數劫是多久?各位可看看以下經文大方廣佛華嚴經卷第四十五 于闐國三藏實叉難陀奉 制譯 阿僧祇品第三十 爾時心王菩薩。白佛言。 世尊。諸佛如來。演說阿僧祇、無量、無邊、無等、不可數、不可稱、不可思、不可量、不可說、不可說不可說。世尊云何。阿僧祇乃至不可說不可說耶。 佛告心王菩薩言。善哉善哉。善男子。汝今為欲令諸世間。入佛所知數量之義。而問如來應正等覺。善男子。諦聽諦聽。善思念之。當為汝說。 時心王菩薩。唯然受教。 佛言。善男子。 一百洛叉。為一俱胝。 100 X 105 = 107 俱胝俱胝。為一阿庾多。 107 X107 =1014 阿庾多阿庾多。為一那由他。 1028 那由他那由他。為一頻波羅。 1056 頻波羅頻波羅。為一矜羯羅。 10102 矜羯羅矜羯羅。為一阿伽羅。 10204 阿伽羅阿伽羅。為一最勝。 10408 最勝最勝。為一摩婆(上聲呼)羅。 10816 ..............................................(因太長而中途省略) 至至。為一阿僧祇。 (注:阿僧祇劫的算法
阿僧祇劫為華嚴經中百二十四個大數的第一○五 個。若以萬萬為億,萬億為兆,則一阿僧只相等於 一千萬萬萬萬萬萬萬萬兆,又各為無央數。) 阿僧祇阿僧祇。為一阿僧祇轉。 阿僧祇轉阿僧祇轉。為一無量。無量無量。為一無量轉。
無量轉無量轉。為一無邊。無邊無邊。為一無邊轉。 無邊轉無邊轉。為一無等。 無等無等。為一無等轉。 無等轉無等轉。為一不可數。
不可數不可數。為一不可數轉。
不可數轉不可數轉。為一不可稱。不可稱不可稱。為一不可稱轉。 不可稱轉不可稱轉。為一不可思。 不可思不可思。為一不可思轉。 不可思轉不可思轉。為一不可量。 不可量不可量。為一不可量轉。 不可量轉不可量轉。為一不可說。 不可說不可說。為一不可說轉。 不可說轉不可說轉。為一不可說不可說。 此又不可說不可說。為一不可說不可說轉。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不可數劫以現代的數學可寫成:
10 的51次方乘以10 的51次方(總共連續相乘32次)
再將結果再來連續相乘16次
答案是:[無法計算的時間] **各位只要至心受持讀誦[南無寶俱蘇摩身光明勝佛]就能滅除'超越*[不可數劫的生死之罪]
這個[南無寶俱蘇摩身光明勝佛]的佛號實在可說是最強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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羅丹 |
發表於: Thu.06/18, 2009 11:17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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淨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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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覺 |
發表於: Thu.06/18, 2009 12:03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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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 淨堂 發表於 Thu.06/18, 2009 10:55 am 再介紹滅罪頓超諸劫的最殊勝佛號 |
若有人在介紹佛號之餘,還咒詛異己沒有好下場或是誹謗異己,這就是該人念佛不改心,這種人絕不可能「立見佛菩薩」,何況明心見性或開悟證果。 李炳南老居士曾開示:「念佛不改心,等於說空話。心口若相應,立見佛菩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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洗心明覺 |
發表於: Fri.06/19, 2009 09:13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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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 **各位只要至心受持讀誦[南無寶俱蘇摩身光明勝佛]就能滅除'超越*[不可數劫的生死之罪] |
這無濟於事 因為你不知道你的生死之罪確實的量 所以念了ABCDEFGHIJK....... 一堆佛號一堆咒 仍然還是具足無量無邊的生死重罪 不如悔改信耶穌基督 聖經說 只要信靠 上帝耶和華祂老人家必赦免你 全部的罪 多阿莎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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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覺 |
發表於: Fri.06/19, 2009 12:07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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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 淨堂 發表於 Thu.06/18, 2009 12:45 pm 那不是明覺你自己常在做的事嗎 |
”引用 | 淨堂 發表於 Thu.06/18, 2009 09:12 pm 那不是明覺你自己常在做的事嗎 |
有人雖常勸人念佛滅罪,卻在指控他人時拿不出證據,只好如同「狗吠火車」般的一再重複某句話(狗也是重複一個「汪」字),例如「然後呢」或「那不是你自己常在做的事嗎」,顯然是因其智商低劣且詞窮理屈之故,亦證明係其誤以為既然念佛能滅罪所以故意造罪亦無所謂反正三心不可得故可造罪與念佛滅罪同步運作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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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覺 |
發表於: Fri.06/19, 2009 02:18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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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 淨堂 發表於 Fri.06/19, 2009 01:30 pm ”引用
”引用 | 某乙也開設了一個可供辯論的泡沫紅茶店,並且到處貼公告希望大家去他那裡坐坐,但來人越來越少,他就遷怒於某甲及某丙 |
可是淨堂的部落格來參觀的人及發言的人也很多哩(每天至少也有一百人,三年內累積7萬多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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狗通常看不懂人類的文字,這句「可供辯論的泡沫紅茶店」是指部落格呢?還是指網路論壇?「某甲前幾年開了一個可供辯論的泡沫紅茶店,他為了維持店內辯論秩序,訂定一些談話規矩,請客人們遵守。」這段已明白指出「可供辯論的泡沫紅茶店」是指網路論壇,不是指部落格。
此外,聽說某乙在某個台灣泡沫紅茶店因為說話履履犯規而被驅逐,某乙就改頭換面搞易容術,並自稱某丁,企圖混進該店繼續胡說八道,結果因為裝模作樣的技術太爛而被店長逮到,而且再度被驅逐,可見因果報應如影隨形。
對了,我還聽說他一直寄信給該店店長及其他客人,這可能是他以為搞疲勞轟炸就能使大家接受他,但大家都不願收到他的信,因此他的惡名與他的網站,都將長久保存在網友之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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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覺 |
發表於: Fri.06/19, 2009 03:46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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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 淨堂 發表於 Fri.06/19, 2009 02:22 pm 可是淨堂的論壇來參觀的人及發言的人也很多哩(如淨堂所開的奇摩家族論壇有[192位會員加入]
如最近新開論壇(明心見性佛法論壇)只有[一個多月]就有21位會員加入-最高人數同一時間有12位會員同時上線,最低也有3位會員同時上線) |
佛教法義辯正論壇目前共有 785 位註冊會員 最高記錄曾經於 Thu.04/17, 2008 04:04 pm 有 242 位使用者同時在線上。
785>192 785>12
242>12 242>3
某甲的店真是門庭若市,某乙的店卻是門庭若市的相反。 數字會說話,證據會說話,這些話刺激到了某乙,所以某乙遷怒某甲而對他人說某甲的店是邪站,這就是兩舌罪,若有人犯了這種罪,卻還想以明心見性者自居,甚至還得寸進尺的印可他人,這就是無恥,也是無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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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覺 |
發表於: Mon.06/22, 2009 10:55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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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 淨堂 發表於 Fri.06/19, 2009 11:42 pm 佛教法義辯正論壇很棒啊但現在常來的是只有那幾位會員? 那請問明覺(小岳)所開的論壇的人數呢 |
佛教法義辯正論壇目前共有 785 位註冊會員,最高記錄曾經於 Thu.04/17, 2008 04:04 pm 有 242 位使用者同時在線上,同時在線上未必是發言,而是以私訊方式互相交換意見或法義辯正,這一樣能達到法義辯正的目的,私訊方式的優點是可以不被他人插嘴打擾。
”引用 | 淨堂 發表於 Fri.06/19, 2009 02:22 pm 可是淨堂的論壇來參觀的人及發言的人也很多哩(如淨堂所開的奇摩家族論壇有[192位會員加入]
如最近新開論壇(明心見性佛法論壇)只有[一個多月]就有21位會員加入-最高人數同一時間有12位會員同時上線,最低也有3位會員同時上線) |
785>192 785>12
242>12 242>3
雙方果然如天壤之別。
所以某甲的店確實是門庭若市,某乙的店則是門庭若市的相反,某丙只是客觀的指出這個事實,某乙卻以為某丙也有論壇網站,就信口雌黃的想把焦點從自己身上轉移到某丙,但因為拿不出證據而再度犯了兩舌罪。 數字會說話,證據會說話,但這些話都刺激到了某乙,所以某乙遷怒某甲,竟然對他人說某甲的店是邪站,這就是兩舌罪,若有人犯了這種罪,卻還想以明心見性者自居,甚至還得寸進尺的印可他人,這就是無恥,也是無知,無恥是因為某乙缺乏自知之明,被善知識指責卻不肯改善,無知是因為某乙不知兩舌罪的因果報應所以在網路上兩舌以後還不肯向受害人公開懺悔。 某乙圓謊不成,只好一再的兩舌,再加上前一陣子惡口咒詛異己【沒有好下場】,剛好證明了自己是明知故犯的外道徒眾,《菩薩瓔珞本業經》云:「有戒可犯是菩薩,無戒可犯是外道。」,某乙一再妄語且不肯公開懺悔的表現,證明了某乙是外道,而且不如那些嚴持世間道德法律的外道人士,又因為某乙發言經常亂用佛教名相還兩舌誹謗及咒詛異己,因此證明某乙不但是附佛外道之徒,而且是道德敗壞且毫無修養的附佛外道之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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