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靜明連開題都開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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靜明
發表於:
Mon.11/05, 2012 06:33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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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總數: 696
會員編號: 124
註冊日期: 07/27, 05
”引用
靜明 發表於: Thu.12/18, 2008 10:54 am
我今生 最快樂的回憶 就是簽下離婚書的那一刻
所有的忿怒 全部銷散無存了...
只剩下祝福而已...
唉!!2008年
現在是2012年
不代表我現在的實際生活喔
我想這樣說 你又可以大作文章了
八卦美 散撥與實際情況的小道消息真的是你的專利喔
改改吧
你還有什麼要毀謗的 繼續加油喔
聽慈憫心的苦言相勸 好好實修佛法吧
參加慧師父的禪修課喔 可以幫助你早日恢復清淨心喔
靜明
發表於:
Mon.11/05, 2012 06:36 pm
所屬群組: 會員
發表總數: 696
會員編號: 124
註冊日期: 07/27, 05
”引用
· 友誼記錄網頁
###### 法 師: 沒事沒事,你寫出來就已經得到公道清白了。你跟軟體之美在網路上的是是非非,就讓它過去吧。其他的我就刪除了,那樣不好看。
4小時前 · 讚
慧師父的回覆喔
軟體之美
發表於:
Mon.11/05, 2012 06:57 pm
所屬群組: 會員
發表總數: 5,532
會員編號: 17
註冊日期: 02/19, 05
”引用
無名 發表於: Mon.11/05, 2012 12:14 pm
軟美不曾攻擊無名。
就是有人愛造謠
還要擾亂出家人清修
既然靜明對
大愛道比丘尼經女人八十四態
有意見
把自己facebook照片 處理一下
免得又落人口實
當然那是你自由
靜明
發表於:
Mon.11/05, 2012 07:09 pm
所屬群組: 會員
發表總數: 696
會員編號: 124
註冊日期: 07/27, 05
加油喔
阿彌陀佛
祝福你
還要大大的感恩你 幫我消業哩
金剛經
「復次,須菩提!善男子、善女人,受持讀誦此經,若為人輕賤,是人先世罪業,應墮惡道,以今世人輕賤故,先世罪業則為消滅,當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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